配比原则在施工企业中的问题有哪些

 银行转账凭条     |      03-06
一、未完工程的核算问题
未完工程即当期已投料施工但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工序的工程。它需要经过盘点、折合计算出预算成本或实际成本,然后根据期初成本及本期费用计算出本期已完工程成本。从几年来的报表看,绝大多数单位没有做到这一点。
二、分包工程的核算问题
分包工程核算往往与自营工程不同步,导致成本忽高忽低。分包工程一种是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另一种是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作为自行完成工程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自然与自营工程相同,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只不过它讲的是总体成本,属于临建部分的需要摊销,正常结算的要体现分包利润,即该挂帐的挂帐,而不是与整体核算相分离。
三、没有工作量情况下的帐务处理
1、筹建期
施工项目在筹建期间是一般是没有产出的,费用除计入固定资产及福利费以外,其余一般应计入待摊费用,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在当期不体现。有些项目在筹建期就反映出亏损,这是不正确的。
2、正常施工期
如北方冬季在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往往也只有投入,成本费用的正确处理方法应当是: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属于未完工程性质,如果确信以后该单位工程有收入,则当期不予结转,待结算后按配比原则进行成本结转,否则当期结转;属于期间费用,则当期结转,因为它只与时间有关。
3、收尾阶段
正常施工期应对收尾的费用予以充分估计,通过预提费用计入成本,如果收尾费用比估计的多,或者没有收入,则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要按期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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